闽都在线 民风民俗 正月初二,丈母娘家走一走

正月初二,丈母娘家走一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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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福州民俗里,正月初二这一天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的日子,夫婿也要同行。回娘家时,女儿必须携带一些礼品、红包,分给娘家的小孩,并且在娘家吃午饭,但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。  

福州的风俗里,大年初二是出嫁的女儿回家看望父母的日子。为什么必须在正月初二,而不能在正月初一?习俗上的传统观念认定,已婚女子是“外人”,老祖宗年底从天上回家享受供奉,如果看到家里有“外人”,就不愿进家了,所以已婚女子不能在家里过除夕、初一。习俗上认为,老祖宗享用供奉后就回到天上了,出嫁的女子这时才能回家。如今,人们虽然不信鬼神了,但这个观念或多或少还有在民间流传。

俗话说“一个姑爷半个儿”,女婿吃过饭要陪老人聊聊天,听听岳父母的教诲,并且主动邀请二老的兄弟姐妹到自己家里做客,然后再告辞回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旧时福州正月初二这一天,连家船的妇女会纷纷上岸贺年。她们上穿蓝衫,下着青裤,手挽大篮子,三五人或一家人结伴,挨家串门,边唱《贺年歌》,边接受主人赠送的米齐或年糕。贺年的歌谣,都是吉利额话语,讨个好彩头,以博得主人更多的馈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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