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蔚文
长期以来,泉州民间流传着元宵节乞寿龟的习俗。每逢节日来临,当地一些寺院宫庙往往举办盛大的元宵灯会,其中一项重要内容,就是乞寿龟活动。在偌大的桌上,摆放着许多由糯米粉蒸制的大小米龟。这些米龟当地民间俗称“寿龟”,最大的重达数百公斤。除了供神之外,这些寿龟是为参与者提供乞龟摸福的机会。
澎湖民间元宵节“乞龟寿”习俗,同样流传久远,名闻遐迩。据清代举人林豪《澎湖厅志》引清代澎湖通判胡建伟《澎湖纪略》记载:“各庙中张灯,男女出游看灯。庙中扎有花卉、人物。男妇有求嗣者,在神前祈杯,求得花一枝或面龟一个回家供奉。如果添丁,则明年元宵时,倍数酬谢。”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,如今“乞龟”习俗已不仅仅是民众求子的一种寄托,更多的则是祈求平安幸福和健康长寿。每年元宵节,澎湖民间都要举行“乞寿龟”活动。
闽台民间类似的乞龟祈福祈寿习俗,在许多地方长期流传。如一些民众在做寿诞时,往往以木刻龟形印模印做的米粿分送乡邻,称为“龟桃”,祈福祈寿的民俗含义十分明显。旧时福州、泉州、厦门、莆田、漳州等地,男孩满月,外婆家往往要送来一种用糯米做的龟形红米粿,俗称“送龟”,以祝孩童健康长寿。父母做寿时,已嫁女也要送龟形米粿来祝寿,祈祝父母龟龄长寿。
此外,一些地方在建造房屋乃至安置新床时,会将活龟埋于房基或垫在床脚的习俗,意在祈求吉祥如意,健康长寿。凡此种种,都显示了人们祈求延年益寿的传统祈福意念。龟在闽南语中的发音与“贵”谐音,因此,民间也将其视为象征“福禄寿喜财”的吉祥物。
我国民间传统认为,龟属四灵之一,又是四灵中唯一存在的动物。从有关古籍记载看,至迟在商周时期,它就被世人所神化。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说:“龟甚神灵,降于上天。”“生于深渊,长于黄土,知天之道,明于上古。游三千岁,不出其域。安平静止,动不用力。寿蔽天地,莫知其极。”至于著名的河图洛书传说,神龟也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。民间祝寿中常见的贺辞,往往也是“龟寿延年”“龟龄鹤寿”等吉祥语。
据相关资料显示,福建地区至迟在商周时期开始出现灵龟崇拜的现象。1978年,在武夷山九曲溪的高峭岩洞中,考古人员取下一具船棺。棺中除了一具年约50岁的男性骨殖外,还有少量丝麻织品及一件雕刻形象的木质龟形盘。这是船棺中唯一的随葬品,被雕成龟形,四足而立,引颈向前,中间凹下如龟背,整体造型古朴形象,栩栩如生。这具船棺的年代,据碳14测定约当商周之际,距今约3000年,其主人属于中国南方上古土著民族百越中的一支,亦即早期的古闽人。这也是迄今中国南方发现年代最早的与神龟崇拜有关的实物资料。
汉晋以来,民间不但崇拜灵龟的神灵,同时也流传一些灵龟传说故事。如宋淳熙《三山志》载:“高盖山名山院,平盖里,文德元年置……室前有一石龟,旱祷必应。”由于民间相信石龟有灵,于是遇旱即往祈雨。因为“旱祷必应”,因此名山院前的石龟也被民间加以崇祀。明代黄仲昭《八闽通志》记载,顺昌县有一龟石,“在县北仙源郡,初隐于沙中。宋崇宁年间,有术士云:‘石龟见,朱紫满’。大观初,洪水推积沙而石龟见,自是邑人登科出仕者寖然。”石龟显灵之事被宣传得活灵活现。有些民众对石龟鸣叫等异常现象十分迷信,认为其为吉祥之兆。如清人施鸿保《闽杂记》载:“德化美山下有巨石,酷肖龟形,人呼龟石。能自鸣,鸣则县人有登第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