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都在线 民风民俗 请回门和“撮食”

请回门和“撮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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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十邑地区,女子出嫁之后,有的翌日,有的第三天,女家派出新娘的弟侄一辈的人,到男家“请回门”。这时,新娘新郎便在晚辈代表引路下,偕行“回门”。如果双方家庭相隔较远,就要坐轿、扛兜、骑车、坐船。现在交通方便,选坐汽车。

请回门古称归宁。只来一天,当晚便回男家的,叫“请赶烛”,定在烛明夜黑时分返回夫家;要是路远,或女家场面热闹,可逗留三五天,既可会见女家的亲戚朋友,又可在热闹场面,人们对新郎(俗称姑爷、姐夫)进行有趣的乐和滑稽的调笑。作为新女婿定要礼貌待人,举止文明,婉转答对,避免被圈入合谋计算的“圈套”,弄得既要受罚,又要被人取笑。稍有差错,都要被“处罚(罚钱)。从单项罚钱,买了礼饼等分给在场亲戚朋友,叫做小“撮食”;到几项罚钱集中起来,办起酒宴请在场亲戚朋友,叫做大“撮食”。一般岳父母出面干预过重的“撮食”,只要不属于新女婿本身智力低下或洋相百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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