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以前,福州生意场上,债权债务都要在除夕结清。还不起债的人,不是躲到澡堂里去洗“躲债汤”,就是到台江区坞尾尚书庙通宵达旦地看“躲债戏”。
据传,某年除夕夜,照样有许多人在看“躲债戏”,其中有姓何和姓李二人并排而坐。老何问老李:“兄弟,你到底欠人家多少跑来看戏?”老李说:“我那小本生意,一年不赚还蚀了本,共欠人十六两。”“十六两还不起,来看戏,太不该了。”老何遂把身上仅剩的一些银票给了老李,叫他去还债。
老李接了银票换成银子还债。走到大桥头,见一老人穿得单薄,手捧木盆在卖河鳗。“你是卖了鳗才回家过年? ”老李问。老人点点头。老李想帮帮老人家,就从迎春袋里抓出一把碎银买了鳗。老李回家后,如实告诉妻儿。他们准备把河鳗炖了好过年,伸手去抓时,河鳗一滑,掉入翘起的地板下。家人赶紧找,河鳗不知去向,却扒出一个装满元宝锭的缸子。
老李想到帮他还债的何老板,抓起两锭金元宝跑到尚书庙。此刻时近五更,何老板还在看戏。老李把刚才发生的事跟老何说了一遍,老何接过元宝,心存感激地回家和家人一起做岁了。
两个好心人,在看躲债戏时偶遇,想不到在戏台下演一出互让互帮的戏。以后二人成为好朋友,后来成了亲家。“躲债做亲家”也成为佳话,一直流传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