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到了元宵夜,人们在家里吃了元宵圆之后,便纷纷出去敬神夜游。妇女们积极地参加迎娘奶活动,年轻的姑娘都抢着抬“临水奶”(陈靖姑)的銮驾游乡。相传,陈靖姑出生于闽县藤山下渡(今福州市仓山区),被视为闽东与闽江流域第一保护神。“临水奶”屡受历代朝廷敕封,神阶一直达到极顶的“圣母”、“太后”,足以与福建的另一女神莆田湄洲的妈祖林默娘相媲美。此时銮驾所到之处,家家户户都燃放鞭炮迎接,夜空中五光十色的焰火此起彼落。
长乐还有独特的“点灯迎大王”和“闹社火”等活动。“点灯迎大王(土谷神)”,以院落为单元,院内各户人家每户出1-2碗“礼仪”——鸡、鸭、鱼、肉、水果等,摆在大院中厅的案桌上。十五日下午五时左右,大王出宫,按院落次序逐一饮宴。大院门口张灯结彩,大王每到一个院落,各户都要点灯、烧香,大放爆竹、礼炮、烟花。这活动要到十六、十七日才算结束,恭送大王及各神庙神圣回宫。与此同时,各家各户捐资请闽剧团在祠堂演出。十五这一天闽剧古戏通宵达旦,午夜时分,还要请大王进祠堂看戏,观“拜八仙加冠”,活动达到高潮。青年人欲取大王香炉中的圣泥,龙争虎斗。据说谁取到圣泥,有好运,可发财,保平安,故人人欲取之,争夺十分激烈,场面精彩、生动。每年祠堂内观看者数百人,乃至千余人。这是最热闹、最欢乐、最隆重,也是最无禁忌的庆典节日。户不关、门不锁、狗不叫、无偷盗,大王护佑着家家户户,人人平安。元宵点灯迎大王,始于明代中期,相传有一户人家以花灯系竹枝上求大王寻猪灵验,因此逐年点灯迎大王。因为第一户年年都这样到大王宫点灯,家庭平安顺利兴旺发达,所以全村人众都仿效这种做法,形成民俗传到至今。
“闹社火”是从正月十一日上彩日开始,直到月底。各乡里、各村境都有自己的社日。社日这天晚上,社头将平日准备好的节目编成顺序,演员装扮成各种角色,由龙狮队领头,穿街过村,俗称”出游”。社火的规模大小,一般显示该村社的兴旺程度。“闹社火”风俗活动曾一度销声匿迹,近年来又走入老百姓的视野,内容也更加丰富,并逐渐演变成各乡村庆贺一年成就的文艺踩街活动。
对孩子来说,提着花灯到邻家互相串门,那是节日里最快活的一件事。旧时户外少有路灯,孩子们难得夜里出门。可在元宵节的那几个夜晚,父母“开禁”,能在溶溶的月色下,提着花灯在街巷间穿梭来往,那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!放眼一望,尽是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提着花灯,犹如点点流萤在浮动。那时灯里点的尽是长脚的蜡烛,一不留心,花灯就会着火。这时孩子们就会慌乱地叫道:“喝采了,喝采了!”大一点的孩子,还提着自己动手扎的、系着长线八角形的酒盏灯,比赛舞流星。他们手中的酒盏灯,在空中呼呼有声,急速的光亮在夜空中连成线,不断地变幻着形状,仿佛在临空作画。小伙伴们随着他们精彩的表演,不断地发出“好看”“加油”的欢呼。孩子们还在空地上用瓦砾砌成的“瓦塔”,塞了木柴点起火来,围着瓦塔,对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欢呼雀跃,一派生动热烈的气氛,弥漫了乡间的元宵之夜。
有时我们还拿送花灯的小伙伴取乐。在长乐有“亲家舅”送灯的习俗,凡女儿出嫁,从第二年元宵节前,便开始送灯。通常都由新娘的兄弟,用一双甘蔗挂着花灯送到男家。按当地的旧俗,第一年送“观音送子”,第二年便送“孩儿坐盆”,都是为了讨个“早生贵子”的“好彩头”。如果第三年还没有“添丁”就送桔子灯,表示已经着“急”了(福州话“桔”与“急”同音)。直到生第一个孩子,才改送“状元骑马”“五子骑麒鳞”。本乡的孩子发现送灯的“亲家舅”来了,都会不约而同地从家里跑出来,手牵着手团团围住小舅子,唱起自编的带着善意戏谑的童谣:“亲家舅,送花灯,送来一个胖外甥。小小外甥不懂事,吵着要吃舅‘能能’……”(能能,福州方言,意为“奶子”)。其实,“亲家舅”完全可以不必搭理我们,径直朝前走去,没有人敢拦他的,这是村里的“规矩”。只是有的“亲家舅”胆子小,听我们这么一唱,竟不敢挪开步了,像热锅上的蚂蚁,这才惹得我们开心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