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闽清会馆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帮洲街道后田新闽街71号。清同治六年(1867年),由闽清籍华侨募捐,黄乃裳主持修建,坐东向西,占地面积540平方米。
大门临街,青砖清水墙,石基础,正面用二块花岗石大板,制3条线脚,形成上下两托座,承墙接地,造型古朴,石面磨琢精细,体现明、清建筑风格。会馆正面大门上方,镶嵌一块阴刻“梅邑会馆”的长方形青石匾额。梅邑是闽清县的别称,“梅邑会馆”即闽清会馆、梅城会馆。会馆两侧朱漆仪门,拱形石门框,横额两块青石分别阴刻“护国”、“佑民”。两侧外墙窗户采用百叶窗式,颇具西式建筑风格,正面窗户却是石制方框,配以简式钢筋栅栏,为传统中式结构。
会馆进门一石板地坪,原建有一木构戏台。坪两侧砖木结构楼房,土砖墙、木地板。大堂悬山顶,斗拱云眉。堂前屏门花格,原有木构戏台、酒楼和三座品字形三层鼎立的楼房。会馆大厅进深约10米,有金塑莲花亭,三尊大菩萨及黄天君、马将军等神祇木雕塑身。特别抢眼的是厅内一对长3.2米、直径0.67米,雕刻精美、形象逼真的蟠龙青石龙柱,青龙盘柱翻腾,间以如花云朵,龙体龙须镂空,雕刻玲珑剔透,是少见的镂空石雕艺术珍品。龙柱上分别刻有“同治丁卯年”、“虎邱黄公建”字样。
会馆这种民间组织产生于明朝,建馆的基础多为同乡之情、旅居之所,所谓“维护公益、调息解难”,到了后期,因了工商业的飞速发展,便成了工商业者“联络同业、互通商情”的同乡行帮组织。
闽清会馆建成后,便成立旅榕闽清同乡会,对会馆进行管理。后又成立上下“公帮局”,对停泊在帮洲的闽清米船及船工提供帮助。不久,闽清旅榕商家和米船船主又在旁边集资兴建了一座面积达2500平方米的“保安堂”。
自此,常年航行在闽江上游至福州的闽清米船船工在福州便有了“娘家”。他们泊船帮洲后,常到会馆办事、听戏、休憩。会馆内还设有医馆,常年都有闽清中医在那里坐堂问诊。闽清船工受伤生病,都可以到“保安堂”暂住治疗,会馆都会予以帮助;若船工不治而亡,会馆及“保安堂”都会进行善后处理。会馆还为船工开路条、写信、帮助告状、写合同。此外,每年春夏季节,闽江涨大水,停泊在福州台江帮洲的闽清米船经常要待上十天半个月。此时,闽清旅榕同乡会和公帮局及后来的闽清民船业同业公会,便在会馆煮粥,并用小船把粥及佐餐的咸橄榄送给停泊在帮洲的闽清米船工饱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