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五代后梁乾化元年(911年),原属侯官县的梅溪场升格建县。并以梅溪与大江(闽江)交汇,江水浊而溪水清,故取名“闽清”。新建一个县,实乃一件大事。而建县之始,首先要解决的是县治(俗称“县城”,即使未建城池,亦如此称之)择址问题。因为县城是一县之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,是为全县之大事、要事。
关于闽清县城地址择定,民间有个传说——建县伊始,为解决县治的择址,官府曾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见解。其中形成两个比较集中的意见。一意见说:县域中部有平洋一片(后称“六都”),位置居县域中心地段,且洋面十分开阔,堪称全县第一洋。素有“洋大地重,可居人丁,可聚财富”之说,斯地最宜设县治。另一意见称:县域水尾与闽江交汇处(即今“梅城”),为全县临近省城府郡之所,且兼备水上舟楫交通便利,更适合设县治。
前者辨称:后者虽地近府郡,但地形狭窄,山势逼仄。都说“池小难驻龙”,并非最佳选择。至于舟楫之便,梅溪贯穿境内,支流众多,各乡各里均可造舟开拓水上交通,并非后者独特优势。后者反驳:梅溪流域水浅河窄,滩濑密布,哪能行船?闽江水深江阔,下游水流平缓,行舟如履平地,且可直达海边;上溯可通闽赣边界,发展交通,前程无限。
二者各执一词,众说纷纭,一时难定。知县考虑:一县之治,交通当应为要。为免往返府城路途跋涉,虽倾向后者,但为避嫌武断,难以服众,遂出一主意:两地各取水同量,公平过秤,质重者,乃地力重,可设县治。此令一经发布,双方虽然无奈,也只好从之。因为如此辩来驳去,何时休止?知县因为倾于后者,故早已成竹在胸:乃暗中授意后者取水时加一撮食盐溶之。盐乃无色之物,外观并无异样,但杯中之水比重却已陡增。结果,自然后者胜出。前者虽然不服,但苦于一时缺乏有力的理由,也只好暂且作罢。
争论既息,发布告示:决定县治设于梅溪下游、临近闽江之地,是为县城。后称梅城。传说并无据可稽,而县治设今梅城,虽地势偏隘,但得水利交通之便,临近濒海府城,却是客观存在。
也许就是此次水上交通便利之争,给后来的闽清人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,故而,才铆足劲发明创造了可以穿行于梅溪流域浅水滩濑的舟午船 ,进而又发展了通行于闽江千里航线的“闽清米船帮”。正因此,闽清县城上溯梅溪,外接闽江,舟楫发达,码头栉比,篙影随身,桨橹咿呀,货畅其流,人通八方,带来了街市的发展与繁荣,也给历史留下了独特的船运史。当然,这是后话了。